遇見永樂多斯,在一本新書的推薦禮上。什麼叫智慧與美貌並重,看著眼前這名溫婉的名作家,就可參透智慧與美貌並重的道理。舉手投足間,散發了讓人敬仰、羨慕甚至崇拜的氣質美,還有自信。怎麼會有從內心到外表都如此漂亮的女人。迷戀不已。和蕾絲邊扯不上邊,卻擺脫不了永樂多斯的美麗,尤其那雙架上黑框眼鏡的雙眸,明艷動人。
我就像遇見偶像的粉絲,變得猶如指縫間溜走,不留有任何痕跡即消失無蹤的流水,那麼渺小不起眼。噢,偶像這回事。原來我從不曾有任何偶像,儘管活過24年。追星去,年輕人的玩意兒。卻從來不是我生活中的樂趣,或者重心。什麼都不是。我只好說,我沒有偶像。我只有喜歡的音樂,喜歡的作家,喜歡的文字,喜歡的生活方式。僅僅喜歡而已。
想起美晶。大專時期的好朋友。她對哈利波特的迷戀,對哈利波特作者的敬仰,猶如迷戀偶像的粉絲一樣。此刻的我,恰恰與美晶當初對哈利波特一書的迷戀,不謀而合。24歲才遇見生平的第一名偶像。
等在熙來人往的推薦禮上。匆匆趁永樂多斯走近,遞上名片。我說,我是出版社的編輯,永樂多斯小姐,您與您的女兒,都很漂亮。永樂多斯唯一的寶貝女兒,亭亭玉立,像混血兒,遺傳了媽媽智慧與美麗並重的因子。她說,這唯一的女兒,在他們家是寶貝,也是掌上明珠。
迫不及待的,輕輕挽著永樂多斯合照。我沒有真正去看過永樂多斯的文章,偶爾在報章刊登的,都會看見。依稀記得,她曾是其中一屆花縱文學獎的評審之一。那我不曾鼓起勇氣參加的文學獎。錯過了新秀獎後,來到24歲,再也不是20歲的新秀了。要踏步的勇氣,談何容易?
男友問,怎麼突然變成小粉絲了?噢。我是粉絲?我是粉絲。是的,為什麼我變成小粉絲了。
我又想起美晶。我那中了文學毒的好友。也是舉手投足間,散發出有點呆的文學味道。從《未央歌》開始中的毒?葉老師說,大專生就要看《未央歌》。我們那時候,可瘋狂極了。上一秒《未央歌》,下一秒朱自清的《背影》。老師在課堂上,努力刻畫出那經典散文及小說的畫面,歷歷在目。
回過神來。我告訴男友說,你不會明白,愛好文學的人的偶像,離不開任何一名作家。又或者,音樂。看看我,老愛開著英文經典老歌,思緒才能清晰整理,用文字刻畫出自己的想法。音樂、文字,好比靈感泉源,缺一不可。
為永樂多斯小開心了一下,再逛逛書局。看見龍應台描寫兩代之間關係的新書《親愛的安德烈》,迫不及待買下。結了單領了書,雀躍萬分地歸家。
愛好文學的人,總有他在文學領域的偶像。我想,是這樣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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